苹果公司的iPhone不像Windows曾经的垄断地位一样成为垄断

美国司法部和来自1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检察官今天在联邦法庭起诉苹果公司反垄断。起诉书称,该公司在高端智能手机市场拥有垄断地位,并使用各种非法手段来维持该垄断地位。

但是,这两起案件之间存在一个关键差异: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有着明确的垄断地位。苹果的垄断地位则没有那么明显。

拥有一个垄断地位本身并不违法,正如加兰德司法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所指出的那样。然而,使用某些手段来维持或保持这种垄断地位是违法的——但要证明这一点,您必须证明被告拥有足够的市场力量来排斥竞争对手。

微软的Windows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市场份额超过90%。实际上,在智能手机时代之前,一份高盛估算报告据称,2000年微软操作系统占据了97%的所有计算设备。

就纯数字而言,苹果的市场份额要低得多。

根据司法部的起诉书,如果按收入计算,在美国,苹果拥有超过70%的智能手机市场份额。然而,如果按出货量计算,在2023年最后一个季度,苹果的份额接近64%,超过第二名三星公司的18%。司法部声称,有其他指标证明iPhone的主导地位,比如大部分年轻用户更倾向于选择iPhone而不是三星运行谷歌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,例如。更高收入的家庭也更倾向于选择iPhon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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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论点可能会对案件中的法官产生影响。但就市场准入壁垒而言,苹果可以主张产品差异化和集成并不等同于排除竞争。一个完全集成的平台,具有特定功能的内置应用程序,如网页浏览和视频会议,易于便捷,客户选择它,并继续选择它,因为他们更喜欢它,而不是因为他们想切换到安卓却被人为壁垒阻挡。

在第二个案件中,苹果可以指出,在过去15年中,公司已经做出了大量投资,建立了这些供应链和与运营商、开发人员的关系,合理地问,为什么现在应该因为做必要工作来建立领先地位而受到惩罚。

这在科技世界的反垄断案件中经常出现。一个创新者通过努力、运气和强硬的商业策略崭露头角。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网络效应建立了不可撼动的领先地位。竞争对手抱怨。政府介入。主导者受挫足够长的时间,新的竞争对手找到了进入的方式——就像苹果和谷歌在2000年代对抗微软一样,他们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使得桌面PC和Windows变得不那么重要。

然后周期重新开始。